这几天接待来自中国国内的一个企业考察团,团员大多是企业老板,最后几天,大家似乎深有感触,也开始玩起了中日对比。下午访问了东京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在与中心的干部们座谈时,来自广东的孙总很认真地问了一个问题:“像你们搞购物中心的,谁管你们?”

我把这句话翻译成日文告诉对方时,购物中心的干部们左右瞧瞧,愣是没听懂。我怕我理解错孙总的意思,马上向他确认:“你说的管,是指上级单位吗?”孙总点点头。再把这话翻译成日文告诉对方,这些干部们又左右瞧瞧,最后眼睛齐齐地看向他们的社长,说:“他管我们”。

孙总没听懂,我听懂了:日本公司除了老板自己管企业,没有上级主管单位,想要人管也没人管你。

向孙总解释了半天,他还是不理解。他又提出了几个问题:第一,你们要扩建,发改委不管你们吗?第二,你们搞经营,工商局不管你们吗?第三,你们每天收钱,税务局不查你们吗?

购物中心的干部们面对三个问题,只听懂了一个税务局,其他的都摇头,说:“日本没有发改委,也没有工商局,只有税务署。”

孙总见对方没能理解他的意思,把自己的问题具体化,举例说:譬如,你们要在别的城市里去建购物中心,项目是谁批准你们建的?社长回答说,没人要求我们报批。我们只要从市政府的城建档案中了解清楚哪些地块是可以开发商业设施,只要从地主手中购买到这些,或者从不动产拥有者手里租到这些房产,就可以建购物中心。当然,我们要将建设图纸和方案报市政府建设课备案,但不是申请批准。

在具体经营中,那完全就是由企业在法律和自己申报的经营范围的框架之内自个儿去折腾,没有工商局或者市场局来管你。如果说,日本政府哪一个部门具备中国工商局那样功能的话,可能就是“法务局”擦一点边。因为法务局是管企业登记的,公司成立时,要向法务局申报核准。但是一旦核准,法务局就跟企业似乎就割断了关系,除非你需要公司的注册资料时,那得跑到法务局,花上几百日元去打印一份。法务局对企业没有年检,没有定期指导,没有各种培训班,也不会来蹭饭吃。

在日本,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要数税务署。但是,企业一般与税务署发生关系,也就一年一次。因为日本的所有发票,都不是税务局印制的,所以你只要跑到文具店,就可以随便买到各种发票。日本企业一年一度要缴纳的税金,是实行企业自我申报的。日本企业要上交的税,主要有三种:一是法人税(根据企业的经营决算报告,盈利的部分需要缴纳的税。如果决算时是赤字的话,不需要缴纳。)二是法人住民税(作为企业向所在城市政府缴纳的法人人头税。税额基本上根据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来框定税额,注册资金越大,要缴纳的法人税也越多。所以,日本公司的资本金一般都比较少。)三是消费税(今年4月开始,消费税从5%提高到8%。税务署根据你的营业额多少来匡算你要缴纳的税金。)四是事业税(企业在开展事业过程中使用道路、公共设施,享受各种公共服务需要承担的社会共同责任,交给各地政府。)五是资产税(企业拥有自己工厂、仓库和办公楼的,都要根据规模大小缴纳资产税。)

上述税金,都是由企业自己,或者委托税理士帮企业一年申报一次。至于企业申报的准确不准确,税务署都有备案,对于可疑企业实施抽查。如果是故意偷税漏税,那么企业老板就要遭到逮捕,而不是补交了税款就能轻易过关。日本对偷漏税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其实,日本企业所有的账目进出都是通过银行(除了零售等服务业之外),因此,每一笔钱款的进账与付出的单位、时间、金额都在银行的账单上记录的十分清楚,因此,企业在决算时,主要就依靠银行的存折来做帐。

而企业向日本的银行求贷款,如果年度决算出现连续2年赤字,那么要获得贷款会很难。除非你有资产作担保。因此,有些人觉得,为了躲避或少缴法人税,我叫会计师把企业的利润做得低一些,或者干脆做成赤字,那么其结果就是使得企业的金融与社会信誉和价值受损。当然,一旦被税务署查出,那会计师就会被剥夺资格,无法再从业。

孙总一直到晚上吃饭时,还在琢磨:原来在日本当老板,比中国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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