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中心函[2009]52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9年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研究决定,其合格标准为:

各等级外语、古汉语、医古文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

现将成绩库发给大家,请做好成绩及合格标准的公布工作。最终成绩以书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