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规定:
  留学生如果获得资格外活动的许可,可以在每天四小时的限度内打工。
  留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打工,不仅能够在经济上使留学生活稳定,还可以创造认识日本社会的良好机会。对于在日留学生的打工,现在有很严格的限制。在大约10年前,容许留学生比较自由地打工。但是,由于名义上是来日学习,实际上以打工挣钱为目的来到日本的人越来越多,因此,于1990年6月修改了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留学生如果没有得到各地区的入国管理局等部门的资格外活动的许可,就不能够打工。并且,即使得到这项许可,也规定打工的劳动时间一般为一天四小时以内。(详细内容,请参照关于留学生打工的劳动时间的限制。)
  由于留学生的打工受到这样的限制,因此,对于留学生在日本的生活、上学所必要的所有经费全靠打工获得,几乎是不可能的。以补偿部分学费和生活费为目的,打工获得收入才是正确的。打工的留学生占全体留学生的70%,1周平均工作15小时。((财)日本国际教育协会调查)。


  留学生以留学的在留资格来到日本,原则上不能从事工作活动。因此,留学生打工,必须得到各地区的入国管理局等的资格外活动(留学资格以外的活动)的许可。
获得许可的手续如下。
在各地区的入国管理局等处,领取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规定用纸)。
在留学生所在的大学、短期大学的窗口,提交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和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取得所在大学、短期大学的许可。
到入国管理局,提交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书、以及雇用合同书等明确工作内容的文件,出示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和护照,申请获得许可。
数日后,在大学领取入国管理局颁发的资格外活动许可书。

打工的条件
  留学生的打工,为了作为资格外活动得到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能妨碍本来的学业活动。
不能妨碍本来的活动(学业)。
以补偿留学的学费及其它必要经费为目的。
不能在风化行业或风化相关行业的运营场所工作。
适合学生打工的健全的业务(包括单纯的劳动)。

 

打工劳动时间的限制
  法律规定了留学生打工的劳动时间的上限。并且,如果打工超过此规定劳动时间以上,将受到处罚,严重的还将被遣送回国,请特别注意。留学生打工的劳动时间的限制如下表所示。
关于留学生打工的劳动时间的限制

在留资格

学生区分

劳动时间的上限

留学

大学、短期大学等的留学生

一天四小时(一周二十八小时)以内(但是,7月1日~8月31日的暑假等长假期中为一天八小时以内)

专修学校(专门学校)或高等专门学校的学生

大学院的研究生(旁听生)、或大学、短期大学等的旁听生

一天二小时(一周十四小时)以内(但是,7月1日~8月31日的暑假等长假期中为一天八小时以内)

就学

专门学校等的就学生

一天四小时(一周二十八小时)以内

但是,对于超过上述的劳动时间等事项,另行申请,如果得到许可,也将被承认。

打工的种类
  留学生打工的种类有饮食业辅助、外语教师、一般事物辅助、口译、销售业辅助、笔译、土木和建筑作业辅助等。男性留学生不少人从事送报纸的工作。一般多数为单纯的体力劳动。
  打工的形式,从只有一天的短期工作,到二至三个月、半年、一年等的长期工作各种各样。打工的工资一般为每小时800日元~1000日元左右,另外大多数还报销交通费。能够得到高收入的打工,一般为一次性的工作,长期的工作几乎没有。

寻找打工的方法
  留学生寻找打工的方法有
通过报纸广告、招聘信息杂志寻找。(由于有很多人应聘,因此一定要在报纸和信息杂志的发行当日迅速联系。)
通过所在大学、短期大学的学生课、福利课等介绍。
通过公共机关(内外学生中心、公共职业安定所等)介绍。
  上述第2、3条是最为放心而切实的。对于劳动条件的不同、事故、工资的支付的问题等、发生矛盾时也能够咨询。
  作为公共机关,留学生(持留学居留资格者)可以由内外学生中心介绍,就学生(持就学居留资格者)可以由全国的公共职业安定所介绍。

决定打工时的注意事项
  留学生在决定打工时的注意重点如下。无论如何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勉强硬干。注意不要损害健康、受伤、妨碍作为来日的真正目的的学业。
了解有无妨碍学业之处。(干到深夜的工作对第二天有无影响等)
确认工作内容(确认安全性、对于意外事故的保障等)
确认劳动条件(工资和交通费的支付、休息日和工作时间等)
确认工资的支付方法(确认日付、周付、月付,确认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是否需交纳税金等)

留学生医疗保险体制
  任何人都希望尽量避免在留学期间生病和受伤。但是,万一有这种情况,日本的医疗体制是非常健全的。
  据说,日本的医疗费比其它国家高出很多。例如因感冒看病时,若自己负担全额,一次的治疗费大约需要5000日元。一颗蛀牙的治疗费约需几万日元,阑尾炎的住院费用约30~40万日元。若自己负担全额,经济压力是巨大的。因此,法律规定居住在日本的所有的人都必须加入某种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减轻医疗费的负担,在平时拿出部分资金,用作生病和受伤时的医疗费用的、以相互扶持为目的的制度。

为包括留学生在内的外国人制定的医疗保险制度
  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对象,是进行外国人登记、被容许长期居留在日本一年以上的人。并且,加入此国民健康保险是法律所规定的。日本学生当然也加入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属于日本厚生省管辖,各市区町村役场的国民健康保险课是获得许可的负责窗口。若加入此保险制度,就有义务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根据所居住的市区町村不同而各异,但大约为每年20,000日元左右。(也有的团体为了促进自费外国留学生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给予保险费补助。例如,财团法人大阪国际交流中心(),对于居住在大阪市内的留学生、或在大阪市内的大学等在校上学的留学生,支付每月500日元的补助金。)
  国民健康保险的参加手续,可以到所居住的市区町村役场办理。在市区町村役场的外国人登记窗口办理完外国人登记后,再到同一市区町村役场的国民健康保险负责窗口,提出国民健康保险的资格取得申请。
  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后,在看病时,向医院等医疗机关的受理窗口提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就可以仅支付医疗费的30%而接受治疗。

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简称:AIEJ)实施的医疗费补助制度
  对于作为义务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外国留学生,虽然自己负担保险对象—医疗费的30%,但是,进一步根据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实施的外国留学生医疗费补助制度,还能够得到所支付的医疗费的部分补助。医疗费的补助金额,是留学生支付的医疗费的本人负担金额的80%。因此,综合国民健康保险和外国留学生医疗补助制度,留学生最终的医疗费的自己负担金额仅为全部医疗费的6%。
  只有具有留学居留资格的人,才能够享受这种补助制度。申请手续在所在大学等的负责课办理。

其他医疗、灾害的补助制度
  除此之外,还有为了提供安心、充实的留学生活的各种医疗辅助制度。例如:
大学独立的医疗保险
  很多大学、短期大学,在校内都具有以学生的医疗福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医疗制度。运营内容根据大学不同而各异。
学生教育研究灾害伤害保险
  这虽然不是医疗辅助制度,但是,是对于学生在教育研究活动中受到的伤害(在授课中受到的伤害、上下学途中的交通事故等),支付保险金的灾害和伤害的保险制度。很多大学、短期大学均有此制度。
留学生住宅综合补偿
  这虽然也不是医疗辅助制度,但是,是对于留学生对意外火灾的准备、以及不给签订宿舍租赁合同时的保证人(留学生的熟人、大学的教职员等)带来麻烦的辅助制度。留学生支付低廉的负担金额(每年7500日元等),即使因意外火灾受到损害,也能够得到充分的补偿。
  以上三种保险、补偿制度的申请、咨询,请到所在大学、短期大学的负责部门。